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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名称: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
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三、实施依据:《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》(农业部第41号部长令)
四、实施主体: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
五、申报材料:
1、《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(班)申请表》;
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
3、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;
4、教学设备清单;
5、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;
6、组织管理制度;
7、生源预测情况。
六、办理程序:
1、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2、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出具受理凭证,报送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。
3、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报省农机局。
4、省农机局指派3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。现场评审合格的,省农机
局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,发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》。
七、办理期限:
1、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。
2、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农机局。
3、省农机局组织3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。现场评审合格的,省农机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。
八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