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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拉机号牌、行驶证核发

2007-0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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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名称
拖拉机号牌、行驶证核发(行政许可)
二、设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
2、《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
3、《拖拉机登记规定》(2004年农业部43号令)
三、实施主体
省辖市市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。
四、申报材料
2、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。
3、拖拉机来历证明。
4、国产拖拉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的进口凭证。
5、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。
7、拖拉机发动机和机身(底盘)或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。
五、办理程序
1、登记审核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。
2、收费岗收取相关费用。
3、检验岗负责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。
4、牌证管理岗确定登记证书编号、登记编号。
5、业务领导岗审核。
6、牌证管理岗制作发放牌证等。
7、档案管理岗核对、收存档案。
六、办理期限
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。
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江苏省物价局、财政厅苏价农(2003)100号,苏财综(2003)33号;江苏省物价局、财政厅苏价费(2004)478号,苏财综(2004)164号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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